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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保护的范畴

作者:苏州鑫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10 08:53:30

有很多客户来问我,注册商标有什么用?在你问的同时,很多小产家,以及淘宝卖家已经开始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了

1、R商标已经成功注册,受商标法保护,不会出现商品商标侵权而被下架的情况。

2、R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让店铺拥有独一无二的标记,与众不同,便于消费者在R标和店铺之间形成自然映射。

3、R商标转让具合法性,商标买卖风险低,一旦转让成功即刻使用。

4、R商标获取时间短,无需等待苏州商标注册成功,签订转让合同即可使用。

5、R商标申请淘宝商城旗舰店、专卖店保证金为5万。

6、R商标申请淘宝商城专营店保证金为10万。

我国司法解释对于类似商品的标准作出了明确的界定:⑴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⑵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⑶商品与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如汽车与汽车修理厂。

从上述规定可知,在商品和服务的类似判定中,存在两条规则:一种是客观规则,这种规则仅适用于商品与商品之间或服务与服务之间的比较。即如果被比较的商品或服务在某些方面相同,则构成类似。另一条规则是以混淆为判别依据的主、客观相统一的规则。即在某些情况下,商品或服务之间不存在那些客观的比对条件,但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可能存在特定的联系,两者也构成类似。如当某汽车修理厂挂上大众的商标时,相关公众有理由认为该汽车厂的维修服务与大众公司存在特定的联系,因而认为在此处维修大众车比别处更有技术支持的优势。

这种比较规则不仅适用于商品与商品之间、服务与服务之间的比较,也适用于商品与服务之间的比较。苏州商标注册在适用客观规则时,仅需要对比较对象的各方面进行对比,相同则构成类似。至于商品或服务(以下均统称为商品)所使用的商标之驰名度则不予考虑。客观标准存在的目的在于树立一个统一的规则,这种规则不应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否则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如果必须结合商标的知名度来认定商品是否类似,则完全可能出现下列结果:同样的两个商品和一个普通商标联用时不类似,和一个著名商标联用时却可能被认为类似。这样离开商标谈论商品客观上是否类似实际已失去意义。

当然,即使是客观标准,其内容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而且对于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的具体内容也将因具体案件不同而有变化,应当与具体的商品相结合进行判断。如普通摩托车与经济轿车之间的比较,同摩托车与货车之间的比较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普通摩托车与经济轿车均是一种代步工具,他们的销售对象均是有代步需求的消费者;其生产部门和销售渠道也基本相同,因此构成类似商品。

但高档摩托车与普通轿车之间的比较又有所不同,如哈利摩托车的价格远高于经济适用型轿车,两者的消费定位完全不同,不构成类似商品。同为车辆的卡车的使用价值不在于代步,而在于运输,因此从客观标准上说卡车与摩托车并不必然构成类似商品;但顶级摩托车与在相同消费人群中流行的高档轿车的类似比较,就没有这么简单和直接了。这需要结合一些其他因素来综合考虑。混淆或联想规则。在这个规则之下,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并不特别重要,但我们也不能完全脱离这些因素考察商品的类似问题。

如当我们看见某台自行车上标有梦特娇商标时,我们很自然地会将它与用于衬衫上的梦特娇商标联系起来,能否认为衬衫与自行车构成类似商品?即使再马虎的消费者、用再不经意的注意力也不会认为衬衫厂生产自行车,显然二者风马牛马不相及。此时,相关公众产生的这种联系,是因梦特娇商标的驰名而引起的,这是驰名商标保护的范畴,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上例中所称的顶级摩托车与高档轿车的比较,除了要考虑产品本身的因素外,更重要的还要考察这个特定消费人群的消费习惯、在购买商品时所关注的因素(价格、服务、质量或仅仅只关心品牌)。一般而言,特定联系应当指一种现实的、实质的联系,而非联想中的联系。如汽车与汽修业务之间存在着产品与服务的联系;而普通摩托车与经济适用轿车之间存在着共同之处:均由发动机驱动,且发动机的品质决定了车辆的基本性能;但对梦特娇衬衫与自行车之间的联系,则仅仅基于前者的知名度而产生,并无实质上的联系。

就目前而言,不少的商家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还是非常淡薄的,在注册商标后,随心所欲的使用,没有严格按照商标的规定使用,经常出现随意改变注册商标字体,格式等现象发生。就目前而言,不少的商家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还是非常淡薄的,在注册商标后,随心所欲的使用,没有严格按照商标的规定使用,经常出现随意改变注册商标字体,格式等现象发生。主要由于不恰当的使用而撤销,根据法律规定不恰当的使用有以下情形: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商标的使用以注册证书为准,如果是文字商标,注册证上的字体不得随意改变;如果是图形商标,图形不得改变;如果是文字加图形的组合商标,不得改变组合方式,也不得改变任何一个元素。一句话,就是怎样注册的就得怎样使用。但是苏州商标注册人并不注意这些,文字商标改变字体,图形商标改变图形,组合商标改变组合方式,或者去掉某个元素,这些行为都被认为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是否使用,作为主管部门难以知情,在实践中,提出撤销申请的一般都与该注册商标具有利害关系的人,撤销对方的商标已经成为一种商务战略手段被广泛运用。本文将用几个实际案例对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实务进行阐述。

申请的数量越来越多,每年申请数量激增让商标申请流程的难度加大。申请苏州商标注册的时候一般商标会有分类,可以申请文字商标,也可以申请图形商标,或者是文字和图形组合申请。今天,公司就带大家了解图形商标注册怎么选择分类?

随着文字商标越来越难申请,相较于文字商标来说,图形商标申请率更高一些,所以图形商标的申请量越来越大了。图形商标是指使用几何图形或者其他图案组成,在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标志。因为图形商标主要带来视觉感染。而且因为不受文字的限制,比起文字商标来,图形商标更容易申请成功,所以很多个体和企业选择注册图形商标。图形商标的具体分类是怎么样的呢?

1、记号商标: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图形商标,比如耐克的对勾。

2、几何图形商标:指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比如奥迪汽车的四个圈。

3、自然图形商标:指用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图形构成的商标,比如老干妈的的商标。

注册图形商标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1、图形商标应该具有一定的显著性,这是能保证商标注册通过率更高一些的一个重要因素。

2、在申请注册图形商标时,标本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原料、功能、用途、重量等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3、《商标法》中其他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规定,在申请图形商标注册时,要提前判断一下自己申请的商标有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

图形商标注册怎么选择分类?图形商标注册也要注意查询是否存在相同商标图案情况,注册的商标图形最好是原创设计,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商标近似或相同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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