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苏州鑫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昆山商标注册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苏州鑫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8 08:01:47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程序
一、司法认定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驰名商标认定的两个司法解释,目前仅有以下三类知识产权民事或行政案件中存在认定驰名商标的情形。
1、复制、模仿、翻译或者音译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作为计算机域名使用的侵权案件。
2、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的侵权案件。
3、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的侵权案件。
二、管辖法院:
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类民事纠纷案件,需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经批准的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法〔2009〕1号)
三、司法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第2款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司法认定应当提供的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的问题小编就介绍到这里,另外注册国际商标可申请政府资助。
一、苏州商标注册流程:流程1、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可委托我司或自行设计。商标设计要注意以下几点:(1)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创意的商标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2)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能联在一起。(3)商标的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流程2、商标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
流程3、商标注册申请文件递交至知识产权;
流程4、知识产权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后,给予一个申请编号后,发放受理通知书,时间大概为一周;
流程5、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过程。形式审查即商标注册处在审查有关申请前,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如一切妥当,申请程序会进入下一阶段(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即完成巡查申请的不足之处并确定所有资料备妥后,商标注册处会翻查商标记录,以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它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商标注册处会同时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解释:审查核实;审阅核定)通过,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登宪公告阶段);
流程6、商标注册处核准申请后,便会在知识产权公报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二、商标注册时间:商标公告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注册成功。正常情况下取得注册证书为6个月左右。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期满前六个月按时进行续展即可。
商标只有经过了注册登记,才能受到法律的相应保护。而商标所有权人在取得商标专用权时,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同时这个取得时间也是有具体规定的。那么苏州商标注册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商标注册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所属的商标局提出。
2、初步审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3、驳回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4、异议: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5、复审: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商标局关于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6、争议:
(1)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2)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3)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7、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篇:张家港企业商标续展要遵循哪些原则
下一篇:昆山商标变更的具体作用是什么?
最新文章
- 常熟企业商标续展:解析续展流程与注意事项[ 2025-01-17 ]
- 常熟企业商标续展:必须知晓的关键内容[ 2025-01-16 ]
- 相城区企业商标变更细节注意事项[ 2025-01-15 ]
- 相城区企业商标变更细节全解析[ 2025-01-14 ]
- 吴江区企业注册商标办理步骤详解[ 2025-01-13 ]
- 吴江区企业注册商标办理步骤指南[ 2025-0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