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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和商标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作者:苏州鑫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7 08:47:27

专利是工业产权的一种,每项发明,都是以促进社会发展为前提的,给予发明专利保护只是对发明人的一种尊重与奖励,从而又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有一件事情大家可能都清楚,即使一件专利方案写出来,但是在实施方面也有很多困难,甚至无法实施应用,这种发明创造就没有实际意义,我国通过专利制度来保护发明创造,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专利制度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

专利制度能够鼓励专利权人推动专利的实施,任何他人实施专利都应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从而获得利益,在专利制度下,发明人通过实施发明创造获得利益,发明创造为工业发展添加了必要的动力,专利制度是利用经济杠杆,而不是行政命令推动发明创造推广应用,这种推动机制要比行政推动更有效果。

专利制度为他人实施专利创造提供了更有效的条件,《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专利申请人必须在其申请文件中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阅读说明书就能实施该发明创造;《专利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定期出版专利公报。按照上述规定,至迟在授予专利权的同时,公众就能够通过正规和专门的渠道获知发明创造的详细内容。时至今日,专利文献已经成为专门一类技术信息源,具有独特的分类体系,其详细深人程度远远超过目前采用的图书分类体系,使用者可以根据各自的需要,方便、迅速地查到所关心的内容。现在,专利文献除了采用纸件形式之外,还采用各种电子载体形式,公众可以十分方便地获取。

各国专利局提供的专利信息的基础上二次开发出来的各种类型的商业性专利信息数据库有了很大发展,具有十分强大的检索功能,全世界的技术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专利信息数据库实现技术检索,大大的缩短了研发时间与成本,促进了工业的快速发展。

商标是企业发展的命脉。古人说:“名不副实,必不顺;名不副实,必不顺”。对企业来说,这个“名称”是企业的品牌,商标是品牌的集中体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即使一个企业有征服世界的伟大愿望,也必须从注册商标开始。只有先给自己起名,它才能踏上一段没有前途,只有劣势的旅程。

所谓“企业要想做好工作,首先要利用好工具”。那么,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呢?对于消费者来说,商标有助于消费者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也有助于消费者选择和购买他们信任的商品或服务,引导消费者识别和消费,从而达到企业预期的营销效果。消费者认可产品,接受品牌,进而产生商标的价值。在众多的产品中,他们通过商标一眼锁定了值得信赖的产品。

苏州商标注册是商标保护的前提,是商标专用权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商标未经注册的,处于无权利保护状态,因他人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的核准注册,可以随时禁止使用。相比之下,一旦商标使用人被批准注册商标,他将同时获得商标专用权和法律保护。在法律保护下,任何人不得侵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这有效地防止了他人在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相同或者可能混淆的商标,供权利人专用,积极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的权利。现在是注重品牌保护的时候了,品牌价值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商标作为品牌表达的集中形式,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和工业产权。与其他财产一样,商标被视为企业财富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正像谚语所说的:“吃草先走”,成功的商标注册是创建自己品牌的步,同时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品牌,避免侵权,为未来的品牌体系打下基础。对于一个成功的商标,有利于生产经营者对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或稳定。在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坚持健康有序的竞争和广告宣传。

培育好商标,不仅可以树立企业的声誉,成为企业质量的标志和声誉的载体,而且可以给企业带来无尽的经济效益,使企业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将使品牌的知名度不断扩大,知名度高、口碑好的品牌将使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作为消费者理解和记忆商品和服务的基础,竞争力越强,在消费者中的支配地位就越高。对企业来说,产品更容易进入大型销售,服务更容易获得良好的口碑,从而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任和需求。

商标虽然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但其价值可以用有形的方式计量。商标闲置或者未使用时,或者在其他情况下,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将其用于其他有偿使用人,将其转化为相应的经济利益,或者以质押的方式实现其价值。一些经营者想当然地认为,未经营业执照注册商标无关紧要,这是对商标价值的严重误解。商标注册具有国家适用性,而营业执照不同于商标注册。

只要当地工商部门没有重复申请,就可以批准。假设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经营良好,但未能及时注册商标,并采取措施防范相应的侵权风险。”一旦商标注册的侵权事件发生,我努力争取的商标被他人注册,我就成了侵权人。由于缺乏维权的依据和法律保护的缺失,无疑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和品牌损失。”

总之,商标是企业战略发展的有力工具。注册商标对于引导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提供法律依据,打造专属品牌,提高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正确认识商标注册的意义,掌握商标注册的知识,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可替代的。企业注册商标时,建议大家一定要找一个有实力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这样你的商标注册就比较容易成功。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苏州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见申请人想要成功注册一枚商标,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的在先权利;究竟哪些在先权利需要申请人注意,不可与之冲突呢?

一、商号权商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是不同企业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权的获得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商评委或知识产权法院在考虑商标权和商号权是否冲突时,不是简单的依据商号权和商标名称是否相同或近似,而是依据商号权企业的知名度,考虑商标名称是否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是否会对商号权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等。

二、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企业或个人可将获得许可使用的肖像申请为注册商标,如老干妈商标即为其企业法人代表陶碧华的肖像。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肖像权人许可而将其肖像申请为注册商标,都将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肖像权人可依法向商评委提起异议,要求驳回注册商标申请,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三、著作权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旦著作人完成了一件作品的创作,其就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将其作品申请为注册商标,或者作为商标使用,都将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除了以上四种常见的在先权利之外,若申请人的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等,其注册商标申请也将遭驳回,或者已核准注册商标将被宣告无效。侵犯在先权利的行为有哪些?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在先权利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先权利的存在可以成为申请商标注册的阻却和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二是在先权利的存在可以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限制事由。

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权利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存在其他形式的冲突,则商标注册审查部门可以直接驳回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在异议程序中,相关权利人也可以在先权利的存在为由提出异议,从而阻止相关商标获得注册。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驰名商标保护)、第三十一条(在先权利保护和未注册商标保护)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理论上在先权利的存在可以成为申请商标注册的阻却和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但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意味着任何在先权利都可以具备这种法律效力。

原因是:如果任何在先权利都可以阻止他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撤销注册商标,则无异于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负有检索并避免所有可能的在先权利标识,这显然是很难实现的。同时,由此也可能导致所有的注册商标权都处于权利不稳定的状态。此外,从社会公平角度考量,这种做法可能造成严重的不公平,导致社会成本急剧增加。

因此,对于商标申请人来说,固然因为客观因素有着无意侵权的风险,但切记千万不可明知故犯,带着主观恶意去抢注他人商标或明知故犯抢占他人独创的图形申请商标。

一般商标标示可以使用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地方如何进行标示也要有严格的规定。我们以牛奶为例,需要使用在单个产品外包装上,还需要使用在装单个产品的箱子上,在企业对外使用的名片上,信纸、信封上等地方。这些地方如何使用也要有严格的规范,除了商标图样本身的不变原则以外,商标图样摆放的位置,占整个版面的大小等都要进行严格规定。

例如利乐枕包装的牛奶,有六个面,这六个面分别如何标注商标图样?最大的面有两个,一个正面、一个背面,正面怎么标注?背面怎么标注?我们再以正面为例,商标图样放置的位置与上部、下部以及左边、右边的距离比例是多少……这些都要有严格的规定。仿冒者只能简单模仿,在制作商标标示和使用商标标示时无法知道这些属于公司高度机密的规范,必然出现纰漏,那么假冒者就很容易被识别,这样使用商标本身就起到了一定防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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