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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转让有哪些要求?
作者:苏州鑫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3 08:11:07
作为矛盾同体的专利证书,即可保护企业自身创意不被抄袭,亦可在技术在侵犯的时候主动出击举起法律武器保护企业,为所属技术“正名”,可以说“专利在手,企业无忧”。但是劳心劳力经过数月甚至数年申请的专利证并不是到手之后就可以放心所在保险柜,等到某一天需要用到时才发现此证书早已作废。所以,关于后续的专利维护还是要做好做全做足,否则就会前功尽弃,后悔不已。
第一、专利维护之缴纳费用一旦通过专利申请进行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用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给专利局。想要稳拿专利证书享受专利权,企业就得每年按时缴纳应缴费用,从申请开始到专利权终止,申请人可自行向专利局缴纳或者委托代理机构缴纳。
第二、专利维护之证书内容修改如果专利申请后专利证的地址、名称、专利权等变更,应及时自行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专利可更改的内容有: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分类号、优先权事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事项以及代表人等。
第三、专利维护之专利许可与转让专利申请成功后,有可能涉及到专利许可。专利许可与专利转让需要区分开来,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不管是专利的许可还是转让,具体权力的授权以及使用范围及时间许可都应邀请专业律师指导,方能避免发生权力纠纷。
第四、准立维护之原始资料的保存注意保存好所有专利申请时的材料底稿、费用收据等材料,相关文件备份是必须的。因为就算是专利局的人也不能保证一点错误都没有,万一后面专利局来个电话说您缺少什么资料或者费用没交,而自己又拿出证据,吃亏的可就是自己了。
国内专利法规定,自专利申请之日起,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这十年二十年间专利权人都要对专利维护上心,自己不爱惜这来之不易的专利资格,外面可是有很多竞争对手在虎视眈眈,一不下心就会出现专利无效的情况,你还敢怠慢吗?
为了促进各国之间的经济增长,现在国际贸易非常的普遍,通过国际贸易让中国的品牌可以走向全世界,但是想要自己的品牌在国外拓展市场,需要国际商标才行,国际商标在企业的海外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获取国际商标的方式除了商标注册之外,也可以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不过需要满足转让的要求,那么国际商标转让有哪些要求?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国际商标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全部转让是指商标所有权包括缔约方。全部商品和服务的全权转让;部分转让是指涉及部分商品或服务,或者仅涉及部分被指定缔约方。而国际商标转让的基本要求:受让人应是马德里条约(包括《协定》和《议定书》内拥有有效工商营业场所或住所,或为其有效国民,若不具备此种资格,商标权不得转让,此外,转让方和受让方所属的缔约方必须加入了相同的条约。如果受让人为多个,那么每个受让人都需满足上述条件。
国际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国内商标注册人提交转让申请时,可直接提交到国际局,也可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提交。直接提交申请的,需要填写MM5表格;通过商标局申请的,需准备中英文申请书,并提交国际注册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机构的,还需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代理委托书。进行国际商标转让有什么注意事项:国际商标转让申请可以由转让两方提交。如果是次转让,那么申请书中的签字或章戳就应与国际注册申请人的一致;如果是转让后的再次转让,就应与原受让人的一致。
国际注册商标是否在申请或是基础注册都不影响其国际的转让。国际商标转让的审查工作由国际局进行,国际局在收到转让申请后,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予以公告,并将该转让申请通知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后者依法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国际商标转让办理起来要比国内商标更繁琐一些,毕竟涉及到的是国际的商标局,遵守的规定是国际条约,所以大家只有严格遵守所有的规定,才可以顺利地完成转让。
一、所需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个人:身份证正反电子扫描件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电子扫描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2、商标标样:电子JPG格式,黑白稿,可以是中文、英文、LOGO或其组合。
二、流程:1、查询商标,出具专业查询报告,提高商标通过率,确定申报即签订委托代理协议。2、材料齐全,1小时内申报,提交后24小时内下发苏州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含国家局下发的商标注册申请号)。3、申报后2个月左右下发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国家局实际进度为准)。4、申报后9个月左右经过审查后公告或驳回(以国家局实际进度为准)。5、公告期3个月:1)期满无人异议,再过2个月左右下发商标注册证(以国家局实际进度为准)。2)如有异议,进入异议答辩程序。
三、时间:正常且顺利的情况下注册商标所需时间约:9+3+2=14个月。(即9个月审理期+3个月公告期+2个月制证期,以国家局实际进度为准)
四、商标注册申请通过率100%:(以国家商标局下发的本签收单为计算依据,初步审定公告即为通过审查)
五、商标注册成功案例。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环境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既保留了传统商标侵权行为的共性,也产生了一些新特点、新趋势。在日前举办的“互联网+”时代的商标侵权活动上,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穆颖为企业梳理了“互联网+”时代的商标侵权判定思路,分享了网络环境中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各步骤的要点。
企业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整体思路?首先,企业要分析被告的使用性质,是否属于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判断内容主要为是否以商标意义使用涉案标识,判断原则为涉案标识是否起到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如果被告使用他人商标指向的商品系正品,提供他人品牌商品的周边商品或服务,如销售某品牌汽车的配件、提供某品牌汽车的维修服务等在合理限度内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其次,企业应对侵权类型进行判定。属于商品类似、商标标识近似,或是具有混淆可能性。主要方式是对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被控侵权行为实际提供的商品进行比对。如“滴滴打车”案中,睿驰公司系“嘀嘀”、“滴滴”注册商标权利人。小桔公司是“滴滴打车”服务的运营方。睿驰公司列举“滴滴打车”提供服务过程中的相关商业行为,或为小桔公司针对行业特点采用的经营手段,或为该公司对自身经营采取的正常管理方式,与该类商标针对的由服务企业对商业企业提供经营管理的帮助等内容并非同类。法院认定,不应仅因其形式上使用了基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业务产生的应用程序,就机械的将其归为此类服务,不能将网络和通信服务的使用者与提供者混为一谈。
再次,判断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企业还可以利用在先使用抗辩条款认定不存在侵权行为。《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苏州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內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考虑该规定时,应把在先使用是否出于善意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而不应拘泥于条款本身关于时间点先后的字面用语。
最后,确定被告的民事责任。以电商平台侵权责任判定为例,销售自营商品,与平台内经营者有利润分成等关系构成共同侵权的为直接侵权,仅提供平台服务的为帮助侵权。《电子商务法》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商标法》规定,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決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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