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苏州鑫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常熟个人商标变更代理机构可靠吗?

常熟个人商标变更代理机构可靠吗?

作者:苏州鑫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02 08:40:49

后期指定指企业注册国际商标之后,后期申请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保护,一般发生在含有同盟苏州商标注册中,那么国际商标中后期指定是怎样的?

后期指定申请等同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其目的也是申请人期望其商标能够在后期指定申请中的被指定缔约方获得保护。

后期指定的申请人资格、国内的基础注册和基础申请与后期指定缔约方的关系等,基本上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相同;但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及其类别可以有所不同。此处的不同是指缩小商品或服务的范围,或减少类别。我国商标国际注册的注册人申请与《马德里协定》有关的后期指定的;应当填写法文申请书和中文申请书,并应当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提交法交申请。申请与《马德里议定书》有关的后期指定的,可以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提交申请,也可以由申请人直接向国际局提交申请。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提交申请的,应当填写并提交英文或法文申请书以及中文申请书,申请人直接向国际局提交申请的,仅填写并提交外文申请即可。

无论是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提交申请,还是不通过商标局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理。后期指定的英文申请表格为“MM4(E)”、法文为“MM4F(F)”,申请人可以从国际局网站上下载。后期指定的中文申请书式由商标局提供。商标局收到后期指定申请后,对其进行形式审查,但不作实质审查。其审查程序基本同于领土延伸申请的审查(包括费用的审查)。审查完毕后,商标局将申请寄交国际局。国际局收到后期指定申请之后,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并在注册簿上登记,予以公告。

此外,国际局向被后期指定的缔约方主管局寄送后期指定申请书。由于后期指定申请等同于商标国际注册保护申请,这就决定了被后期指定的缔约方主管局将依据该缔约方的法律,对后期指定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审查程序基本上与对领土延伸申请的审查无异。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准予保护。

随着我国出口力度加大,很多企业都开始向海外市场进军。但是在市场开拓的过程中,很多企业由于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影响到市场的开拓。小编这次整理了关于苏州商标注册的材料。在进行商标注册时,找代理机构注册相对来说更保险,而且效率更高。

商标申请到下证要多久:

商标从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到下发商标证书,一般是在6-10个月左右。而且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遇到商标注册问题,我们都会及时通知您。当您在商标注册时遇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可以在短时间内拿到商标证书。

商标在申请注册时,需提供在地区使用证据。如果您的商标已经在地区使用过,并且有实际使用证据的话,应提供该商标相关使用证据,如商品图片,宣传图片等。

如果在商标申请注册时还未使用,但计划使用该商标的。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时选择一项使用,当商标核准后,还需提交使用宣誓。才能获得商标注册证书。申请一项使用时,会产生额外的宣誓费用,所需规费为100美元/类;

商标实际使用:提出商标申请(附加使用证据)→商标局受理→商标审查→商标公告期→下发商标证书;

商标意向使用:提出商标申请→商标局受理→商标审查→商标公告期→提交使用证据→下发商标证书;

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申请: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当商标局收到注册申请后,两个月后会向符合商标注册要求的申请人下发受理通知书。如不符要求者,将会退换申请人申请费用和所有商标申请材料。(如有实际使用证据,需在商标申请时提供该商标相关使用证据)

商标审查: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四个月后,商标局的将会审查并决定商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予以注册。

商标公告期:商标审查通过后,商标局将会给商标申请人发出商标公告通知,商标异议期时长为30天。如果没有提出异议,大约在3个月左右进入到商标登记阶段。

登记阶段:在商标公告3个月后,没有收到任何反对申请,商标局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注册后商标有效期为十年,且商标申请人需在商标下发后第五-六年提供一份誓言书,用以表明该申请继续存在。

除以上方法直接向商标注册外,还可通过马德里商标注册途径来注册商标,马德里商标一共包含92个缔约国,其中就有。目前马德里商标的注册途径主要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两种途径。

注册流程主要是:向商标局国际处提交商标注册→商标局国际处进行形式审查→提交国际局审查→颁发受理通知→商标指定国审查→指定国核准→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申请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常听人说起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苏州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何不同?

1、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3、我国在采用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上也肯定了使用在先原则的正当性。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即如果两个以上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同时提出注册申请的,应受理使用在先一方的申请。

小编融洽提示:1、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2、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在除特别规定外享有资源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权利的原则。我国《商标法》第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苏州商标注册,未经核准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根据商标规定,我国在商标注册上实行的是资源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例外的制度。除了某些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不强制要求注册。


 

版权所有:苏州鑫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