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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苏州商标注册申请书》

作者:苏州鑫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4 08:54:49

关于填写《苏州商标注册申请书》的相关问题

问:“申请人名称”该如何填写?

答: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企业:填写企业名称,注意须与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

问:“申请人国籍/地区”该如何填写?

答: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规范正确地填写国籍或地区。

问:“申请人地址”该如何填写?

答: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个人:身份证地址或通讯地址均可。

问:“代理机构名称”填什么?该如何填写?

答:代理机构名称应当与所加盖的代理机构章戳保持一致。

问:“国内接收人地址”是通讯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写吗?

答:“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问:“商标申请声明”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答: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问: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该如何填写?我提交了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我可以只提交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吗?

答:《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

问:“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答: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声明书。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在此栏予以说明。

问:如何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什么是尼斯分类?什么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我要申报“”商品,该申报在哪类?(即如何确定申报类别)关于商品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关于服务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分类表中的项目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比如第20类项目中,既有“家具”又有“金属家具”,我该如何选择?我要申报的商品项目区分表上没有,怎么办?(即如何确定商品名称)

答: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品/服务一栏应当填写具体的商品/服务名称(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编码为6位数字的项目名称),不能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编码为4位数字的)。

问:对商标图样的要求是什么?申请三维标志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申请指定颜色商标需要声明吗?怎样填写?申请声音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答:商标图样应当清晰、完整且对比度分明。以颜色组合或指定颜色图样申请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1份黑白墨稿;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如果当你的商标被工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造成了侵犯了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商标拥有人有权要求赔偿。对此,《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有相关专门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人员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商标拥有人的合法权利并造成损害的,由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赔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赔偿后,应当负责让有故意或重大损失的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出支,各级政府负责让有责任的行政管理机关支付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在现实中,商标使用中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应当注意掌握分寸:

一、文字字体变化中国文字丰富多彩,书写风格千姿百态,行、草、隶、楷等变化繁多,同一个字,简笔、繁笔字外观相差甚远。因此,注册什么字体就应当使用什么样的字体,这是商标管理中一贯坚持的原则。而有些商标注册人出于美观考虑等原因,将注册的文字进行改写,比如注册的印刷体文字改写成楷书文字等等,对这种变化不大的改动,商标管理中,一般还是可以维护使用中的文字商标专用权的;但是,商标注册人还将实际使用的字体形式重新注册商标为好。

二、商标的颜色变化一般来说,注册商标多为黑白墨稿,在实际使用时商标注册人才给注册商标加注颜色。对由于颜色的运用搭配出的特殊图形,往往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就指定颜色注册。其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这种颜色搭配,会造成视觉上的近似,从而以颜色的指定,确定专用权保护的内容和范围,就达到了注册的目的。但应当注意的是,有些颜色是不能受到专用权保护的。

三、商标文字与图形结构的变化应当主张,一个企业除了使用一个代表企业整体形象的总商标外,不同的产品类型,应当使用不同的商标,以使消费者通过商标的运用,认识到企业的整体形象的生产规模,也就是从推向市场的不同商标的新产品而增加对企业发展潜力的认识,树立对企业产品的信心。有些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已经考虑到储备商标的重要性,设计出较为满意的商标后,都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或者为防止他人注册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进行注册等等。

这些做法,对及时保护注册人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很有益处。根据法律规定,商品名称、商品原料、功能、用途等内容是不允许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已将这部分内容删除,否则不予注册。而在实际使用中又会出现在商标标识上,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它将使商标使用人得不到法律保护。这部分内容可以在商标标签上出现,但不应喧宾夺主,更不应改变原注册商标的整体结构;否则,该注册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将会大大缩小。

一个企业若想让他的市场占有率更大。注册商标是商标使用人获得商标法律保护的唯一途径,因为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那注册商标具体有哪些好处呢,下面啊,就让我司来为大家分析一下商标注册的具体好处吧!

1、受法律保护,具有全国唯一性、独占性。2、提升产品形象、彰显企业魅力3、互联网的翅膀,入驻各大电商平台的条件4、申请国家免检、省市名牌、驰名商标、质量认证的前提条件5、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6、无形资产说了这么多大家有木有瞬间就想给自己的公司注册上一个商标呢?

根据申请商标注册的程序,一个商标从申报到核准注册的时间是一年左右,所以啊,企业不能等到商标即将或已经投入实际使用了再去申请注册。这样就会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商标在一年多甚至更长的时间内得不到商标法的保护,容易被仿冒;二是该商标很有可能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存在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无论哪种情况,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所以,我司建议大家一定要有一个商标储备,也就是可以先申请一些备用的商标,来适应自身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根据自己的意志,依法将其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过程。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两种:一为契约转让;二为继承转让。契约转让也称合同转让,就是转让人与受让人通过签订合同而进行的转让。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继承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死亡或者其他原因,将商标专用权移转给其合法继承人。注册商标转让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依法办理申请商标转让注册手续。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寄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交回原《商标注册证》,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提出申请,由受让人办理具体手续。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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