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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苏州商标注册申请成功率的手段

作者:苏州鑫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16 08:36:49

现在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注册商标和买卖商标的朋友越来越多,但是非常多朋友对注册商标和商标交易的程序、法律法规不了解,以及注册周期太长、事务繁多等情况下,大部分公司都会委托苏州商标注册公司办理,那么如何正确挑选苏州商标注册公司呢?小编建议创业者从以下四点进行考察。苏州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一看备案信息,苏州商标注册公司需要在商标局进行备案,记住是商标局备过案,才有权利成为商标代理商。苏州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二看苏州商标注册公司的规模,规模很重要,决定了这个公司的实力,规模越大,公司就会越正规。苏州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苏州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三看苏州商标注册公司代理的数量。数量虽然不能直接决定什么,但是可以客观的反应大多数人选择他们是因为在行业做得真的不错。四看苏州商标注册公司的业务线。其实作为一个创业者,你最希望能不自己解决的问题,就不自己解决。如果一个代理公司只做苏州商标注册,其余的业务线太少,导致你还需要去找其他的公司帮你完成其他的需求。这会让你沟通成本和时间成本增加,如果一家公司可以同时帮你完成你需要的,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注册商标在其有效期内,注册人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仿冒、抄袭。想要申请注册商标,就要给苏州商标注册设计logo,并且logo图样的电子版提交至商标局进行苏州商标注册申请。提供正确的商标图样和商标资料有助于更顺利的申请商标。

注册商标图样的要求:商标图样是办理苏州商标注册申请时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的重要材料之一,是指直接体现商标内容的纸质或电子文件数据载体。在苏州商标注册用商品或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商标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并分别缴纳费用。

图形苏州商标注册如何查询?图形商标查询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到商标局进行查询办理;另一种是委托专业苏州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办理查询。我司商标查询数据库同步于商标局,保障苏州商标注册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并有专业商标顾问针对图片苏州商标注册查询结果进行解析和给专业的建议,提高苏州商标注册申请成功率。

图形商标的查询需要把图形分解为图形要素,然后再进行查询,不过这种查询尽管已经减少了图形相同或者近似的可能性,但是,仍然不能完全排除图形相同或者近似的可能性。所以,这就要求申请人最好设计较为独特的图形,并且进行查询,以减少被驳回的机会。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苏州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b、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c、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d、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苏州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侵权抗辩意指在商标权人指控被告侵犯其商标权的案件中,被告的行为表面上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但被告以其使用构成非商标性使用、在先使用等为由抗辩其行为构成正当使用而不是侵权行为。按照商标侵权基本理论,使用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是典型商标侵权的前提条件,非商标性使用行为一般不构成侵权。

传统上的合理使用抗辩如描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并不构成商标性使用行为,因而,其并不是侵权抗辩。所谓侵权抗辩,是指其行为本身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但法律基于各种理由认为其行为可以免于侵权认定。商标法真正意义上的抗辩是在先使用权、权利穷竭的抗辩。但为了论述的方便以及照顾传统的分类方法,小编仍将合理使用等纳入商标侵权抗辩。商标侵权抗辩主要体现在《商标法》第五十九条中。

该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侵权行为应以在商业标识意义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为条件,被诉侵权人为描述或者说明其产品或者服务的特点而善意合理地使用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可以依法认定为正当使用。判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使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相关历史因素;同时应根据公平原则,对使用行为做出必要和适当的限制。就正当使用而言,构成正当使用商标标志的行为的条件应当从使用出于善意、非商标意义的使用、为了说明或者描述有关商品而使用这三个方面把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指出构成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使用出于善意;(2)不是作为自己商品的商标使用;(3)使用只是为了说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

满足上述要件的下列行为,属于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1)使用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使用注册商标中直接表示商品的性质、用途、质量、主要原料、种类及其他特征的标志的;(3)在销售商品时,为说明来源、指示用途等在必要范围内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4)规范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自己的企业名称及其字号的;(5)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自己所在地的地名的;(6)其他属于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他人将该商标文字在已通用化的范围内使用而不是作为商标使用,且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的,应当认定不构成商标侵权。

另外,商标法还规定了商标的先用权制度。苏州商标注册人申请苏州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苏州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规定在先使用制度的主要原因在于对于在先使用的商标,如果因为他人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而阻断其使用,势必给在先使用者造成损失,在先使用者并没有过错,这样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其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属于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被诉侵权的在先商标使用人以此为正当使用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予以支持。这是相关法律政策首次确认先用权的合法性。新修订的《商标法》正式确立了先用权的合法性。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先用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在苏州商标注册人申请苏州商标注册之前,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已经在先使用;

二是未注册商标使用人的在先使用应当先于苏州商标注册人,未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人不应仅早于在后注册商标的申请日在先使用,还应早于苏州商标注册人的首次商业使用时间;

三是在先使用的商标与在后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且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者类似;四是在先使用的商标必须具有的一定影响;五是在先使用必须出于善意。值得注意的是,先用权的享有者一般都有权对通过不正当手段抢注其在先商标的行为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但如果其不愿意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或者申请无效。宣告已过时限,抑或是他人的注册手段不是非不正当抢注行为,这时其可以先用权进行抗辩。

另外,中国《商标法》并未明确规定权利穷竭问题。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基本都承认权利穷竭的合法性。与权利穷竭密切相关的是平行进口问题。国内法院在处理平行进口问题上的态度不太一致,有法院认为平行进口行为具有合法性,而有的法院坚持合理性考虑,要求考虑平行进口行为是否会对商标权人的商誉带来损害。

商标证申请补发方法,申请商标补证的方法,一旦苏州商标注册证书遗失,应及时去相关部门进行补办,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商标证申请补发方法有哪些?商标证申请补发方法商标证申请补发方法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证申请补发方法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苏州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补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需要申请人盖章、签字;(二)填写《补发苏州商标注册证申请书》,需要申请人盖章、签字;(三)提供苏州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需要申请人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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